值此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之际,本期党风廉政学习专栏推荐学习“党章中的纪律”。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,就严格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原则,把纪律和规矩写在自己的旗帜上,可以说,党章发展史同时也是一部党的纪律建设史。
首次提出“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”
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的领导人蔡和森,在他短暂的36年人生中,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诠释了对党的纪律的重视、遵守和执行,为我们党早期的纪律建设作出了表率。
1920年9月16日,为寻求救国真理而远赴法国勤工俭学的蔡和森写信给毛泽东:以后的中国共产党须向俄国布尔什维克党学习,“党员须守‘铁的纪律’……”,这是早期革命领导人首次提出“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”。
蔡和森一生生活困窘,被哮喘病折磨,却从未被金钱利益俘获。1931年,蔡和森被捕后,国民党反动派对他施用各种酷刑。蔡和森横眉冷对,没有吐露半点党的机密。狱中的残酷折磨,没有摧垮蔡和森的坚强意志。8月4日,蔡和森同志壮烈牺牲在敌人的屠刀之下,充分表现了一位共产党员的钢铁意志和坚贞的革命气节。他将党的纪律视为铁的纪律,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树立了一面不倒的旗帜。
党章发展史也是一部党的纪律建设史
1921年7月,党的一大讨论和通过了《中国共产党纲领》?!陡倭臁返诹豕娑?,“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,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”。
1922年7月,党的二大讨论和通过了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。党的二大党章第四章“纪律”部分共有9条。其中,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:“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,少数绝对服从多数”;第二十五条列举了开除党员的6项规定。党的三大、四大党章“纪律”一章基本沿用了“二大党章”。
1926年7月,全国的共产党员已发展到18526人,比党的四大时增加了十几倍。1927年“四一二”反革命政变后,面对大肆搜捕和疯狂屠杀,一些意志薄弱、信仰动摇的不坚定分子纷纷登报退党,甚至公然叛变投敌。革命形势的发展表明,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,保障党的先进和纯洁,建立一个维护党性党纪的专门机构,已经成为党的建设发展的紧迫任务。1927年5月9日,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。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机构。
1928年6月至7月,党的六大在苏联莫斯科举行。党的六大党章第十二章“党的纪律”共2条,第四十四条规定,“严格的遵守党纪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”;第四十五条规定,“不执行上级党部的决议和犯了党内认为有错误的其他过失,应由相当的党部予以纪律上的处分。”
1945年6月,党的七大党章第一次把党的纪律写进总纲,这是首次在总纲部分专门论述了纪律问题。总纲规定:中国共产党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,是以自觉的、一切党员都要履行的纪律联接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。中国共产党的力量,在于自己的坚强团结、意志统一、行动一致。在党内不容许有离开党的纲领和党章的行为。中国共产党必须经常注意清除自己队伍中破坏党的纲领和党章、党纪而不能改正的人出党。这些规定充分肯定了纪律建设的重要性、党的纪律的特征和执行纪律的严肃性,为加强纪律建设提出了根本的指导思想。
1956年9月通过的党的八大党章第二章第十九条第六款对“四个服从”在表述上修改为:“党的决议必须无条件地执行。党员个人必须服从党的组织,少数必须服从多数,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,全国的各个组织必须统一服从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”, “四个服从”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,是党的纪律建设的核心内容。七大以后的历届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,都强调了这一组织纪律原则,并不断加以补充、发展和完善。
1982年9月,党的十二大党章对党员提出了比过去历次党章更严格的要求。十二大党章对党员的要求,集中到一点,就是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生。十二大党章强调中国共产党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,除了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,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。十二大党章保障党员的正当权利,同时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条义务,这是首次把纪律要求纳入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。这对于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纪律性,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密切联系群众,维护党的团结统一,无疑具有重要意义。
2012年11月通过的十八大党章总纲中要求,“加强组织性纪律性,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。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,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?!?